关于进一步明确工资、酬金发放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0-28浏览次数:232

 院财资[2010]15

            关于进一步明确工资、酬金发放要求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人员工资和各类酬金的发放工作,保证人员工资、酬金等个人收入及时到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资发放

(一)请组织人事部于每月7日前将新进人员信息表和电子数据送交我部(邮箱地址: llwei@seu.edu.cn电子数据格式请从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网站下载。下同)

(二)请组织人事部于每月11日前将审批手续齐全的工资发放表(即经办人、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公章。下同)和电子数据送交我部。

(三)各单位如有工资代扣款项,请于每月11日前将审批手续齐全的代扣清单和电子数据送交我部。

(四)我部根据以上资料进行相关业务处理,确保每月15日将人员工资打入员工工资卡。

二、酬金发放

(一)新进人员起薪前需以“普通工薪”方式发放酬金的,请组织人事部于每月18日前将新进人员信息表和电子数据送交我部。

(二)各单位请于每月20日前将审批手续齐全的酬金发放表和电子数据送交我部。相关人员填表前请务必认真阅读“酬金发放表填写说明”(请从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网站下载)。

(三)我部根据以上资料进行相关业务处理,确保每月25日将各类人员酬金打入员工工资卡。

(四)出勤补助、通讯补助等打入校园卡的各类酬金的发放,请各单位于每月9日前将酬金发放表和电子数据送交我部。我部根据相关资料进行业务处理,确保每月10日将人员酬金打入员工校园卡。

三、以上规定时间遇节假日提前,寒暑假期间照常办理。

四、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以上所有人员工资和酬金(包括校内和校外人员)发放,我部将按照国家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并于次月15日前上缴国库。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