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习期间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及补贴的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11-14浏览次数:315

一、市外实习

1、交通工具

学生外出实习可乘坐的交通工具如下:

火车:普通快车的硬座(不含动车、特快列车)。

汽车:学院包车或乘坐长途客车(不含旅行社的旅游包车)。

指导教师应与学生同行,但火车的座位等级可参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住宿费

学生的住宿费每人每天最高限额为70 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理;教师参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教师伙食补贴

教师带实习时间在15天以内的伙食补贴参照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实习连续时间超过 15天的伙食补贴标准为每天30 元。

二、市内实习

1、交通工具

市内实习可乘坐公共交通车或由学院联系包车。指导教师与学生同行。

2、误餐补贴

实习时间(或到实习点工作时间)为一天,且在校外(东南大学及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食堂以外)用餐,误餐补贴为每人每天10元。实习时间为半天的不享受误餐补贴。

3、市内交通费

非实习指导教师因学生管理和开放性实习检查需要前往实习地点工作,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12元承包,根据工作日程记录审批,不再凭发票报销。

三、本规定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