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财资〔2013〕6号
全院各单位:
现将有关2013年年终报销、结算事宜通知如下:
1、暂付款无特殊情况,应全部在年底前冲销完毕。领用现金的暂付款必须在年底前报销或返还,否则冻结借款人所在单位所有经费项目,冲销后方可解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年底前冲销完毕的,需提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说明。
2、预开发票或收据的款项年末应全部到账,不得跨年度。
3、领用的支票年末应全部冲销完毕。
4、有项目到款的教师和单位,请尽快到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查询暂存款,年底前及时入账。
5、支出报销的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年终 报销 结算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13年12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