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报销、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12-11浏览次数:190

  院财资〔20136 

  关于年终报销、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现将有关2013年年终报销、结算事宜通知如下:

    1、暂付款无特殊情况,应全部在年底前冲销完毕。领用现金的暂付款必须在年底前报销或返还,否则冻结借款人所在单位所有经费项目,冲销后方可解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年底前冲销完毕的,需提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说明。

2、预开发票或收据的款项年末应全部到账,不得跨年度。

    3、领用的支票年末应全部冲销完毕。

    4、有项目到款的教师和单位,请尽快到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查询暂存款,年底前及时入账。

    5、支出报销的截止时间为1230日。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年终  报销  结算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1312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