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财务报销、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4-12-10浏览次数:198

 

 

    院财资〔2014〕9号

 

 

   关于年终财务报销、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为方便各单位及时办理各类财务相关业务和做好学院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2014年年终财务报销、结算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终财务报销、结算注意事项

1、暂付款无特殊情况,应全部在年底前冲销完毕。领用现金的暂付款必须在年底前报销或返还,否则冻结借款人所在单位所有经费项目,冲销后方可解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年底前冲销完毕的,需提交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书面说明。

2、预开发票或收据的款项年末应全部到账,不得跨年度。

3、领用的支票年末应全部冲销完毕。

4、有项目到款的教师和单位,请尽快到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查询暂存款,年底前及时入账。

二、年终财务报销、结算工作时间安排

    1、现场支出报销业务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

    2、办理冲销暂付款、支票业务、收入结算等业务的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

3、12月31日为财务年终结算日,全面停止办理财务业务。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年终  财务报销 结算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14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