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5年度财务预算的补充通知
学院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院董事会审核学院2015年财务预算时的要求和精神,现就我院2015年财务预算编报工作的补充要求通知如下:
2015年财务预算的补充编报材料包括常规专项项目经费申报、新立专项项目经费申报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申报三张表。
一、 常规专项项目经费预算
是指各部门在为完成学院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目标而发生的年度常规专项项目支出预算。
申报每年的常规专项,需填写“常规专项项目经费申请表”(附表一),并对上年专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本年专项项目经费预算需逐项列出其支出内容、测算标准、依据以及支出预算数额。支出明细项目按以下内容填报: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材料费、外协服务费、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费、其他等。专项经费支出不包括“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如填报人员经费的,要附人员经费支出标准,无人员支出标准的,专项经费不得列支人员经费。
二、新立专项项目经费预算
是指为完成学院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目标本年新申报的专项项目支出预算。
申报2015年新立专项,需填写“新立专项项目经费申请表”(附表二),并附有充分的分析论证。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支出预算明细、项目进度与计划安排、项目论证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所有专项申请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三、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
根据国家和学院董事会的有关要求,各单位应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严格控制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各部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管理,科学编制,规范使用,支出严格按照国家与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从2015年起,院内预算新增“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编制,需填写““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申请表”(附表三)。“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因公出国、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会议费预算是指各部门举办会议预计支出预算。各部门应将部门预算原常规专项项目和新立专项项目经费预算中的“三公经费”支出内容集中在“三公经费”预算中填报,相应减少常规专项项目和新立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数。“三公经费”预算单立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部门预算中常规专项项目和新立专项项目经费预算不再列支“三公经费”内容。
四、补充编报要求
(一)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将填报“常规专项项目经费申请表”(附表一)时需要的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数据发放给相关部门,包括2014年常规专项预算下达金额、实际支出数和经费结余。涉及填报“新立专项项目经费申请表”(附表二)的相关数据一并发放。
(二)2015年补充预算编报工作从2015年4月3日正式开始,至2015年4月15日结束。各单位应于2015年4月15日前,将本单位财务预算补充申请表报送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到hhx42@sina.com信箱中。编报预算中的有关问题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三)为了规范我院预算编报及预算管理的工作文件,各单位财务预算补充申请表请使用学院统一制订的表格(附件1)。各单位可在校园网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页下载专区下载(网址:http://cwzc.cxxy.seu.edu.cn)。
附件:1. 2015年财务预算补充申请表(附表一—附表三)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