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195

 

东成院〔201551

 

 

关于编报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了做好我院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学院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东南大学及我院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现就我院2016年度财务预算编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紧密围绕学院战略发展规划和部门中心工作,依法组织收入,统筹安排支出,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方针,保障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等基本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落实重点支出,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学院财务预算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即实行“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模式,改进资源配置方式方法,合理分配学院财力,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

预算管理覆盖学院各单位,学院将各单位划分为预算责任单位,依据责任单位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配置相应预算,明确部门责权关系。预算指标一经确定,应当作为单位年度业务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学院总体预算目标按照预算责任体系逐级分解,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将财务预算指标具体化并予实施。

预算工作注重绩效考核,细化院内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进一步加大对预算经费支出的审核力度,强化后续预算下拨前的前期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强调预算资源分配与支出结果之间的有机联系,收支项目实行指标化、目标化管理。通过预算执行反馈考核责任单位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依据。

二、编制原则

(一)真实合法,全面完整。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来源要真实可行,并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学院的发展计划。

(二)科学预测,收支平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对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结合2016年事业发展的需求,预测2016年的收入和支出,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学院必须严格按预算数、预算执行进度控制支出,对预算执行好的单位,优先考虑增加下一年度预算的安排,对预算执行差的部门将扣减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三)量入为出,保证重点。

  在目前学院事业发展与资金供需存在矛盾的情况下,根据收入情况,统筹兼顾,有重点、有计划的合理安排经常性支出项目;专项项目根据轻重缓急,采取择优、择重点排序的方法确定必做项目和备选项目,做到收支平衡。

(四)勤俭节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合理编制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在申报2016年度院内预算时,将“三公经费”预算单独填列申报,按照国家有关“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及学院制定的相关政策,严格区分“三公经费”与其他经费支出,不得混淆。

(五)讲求效益,盘活存量。

按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2016年度预算编制要进一步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全院各单位应勤俭节约,压缩不合理开支,应通过强化项目论证和审核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对完成结果实行追踪问效,优化学院资源的合理配置。

对于2015年的专项资金结余(含已完和未完),学院将在2015年年度决算时统一收回,不再形成滚动结余。对未完项目,各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2016年度的预算中进行申报。

三、编报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统一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根据往年收入情况以及对下一年度增减变动因素的测算,做出科学的预测,逐项填报。

(二)支出预算

1、日常运行支出预算:指各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运行经费支出预算。

(1)各单位的行政办公经费预算统一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测算、申报。在申报2016年度支出预算时,原有特支费预算不再单列,并入行政办公费中。行政办公费中可按规定列支教职工加班误餐费,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在“三公经费”中填列,不得在行政办公费预算串用,各单位原需在特支费中列支的“三公经费”申报数,在行政办公费预算中扣减单列。

(2)部门代管业务费支出预算(附表一)。主要是测算各职能管理部门受学院委托代为归口分配管理的有特定用途的业务经费支出预算。各分管部门应以具体代管的业务内容为预算编制对象,对每一项代管业务费结合以前年度预算经费执行情况,2016年的经费增减因素编制明细预算,逐项列出其支出内容、测算标准、依据以及预算数额。在编制过程中,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对代管的业务费及已下拨到使用单位的业务费资金存量进行认真分析,盘活存量资金,合理编制2016年度代管业务费预算。需在代管业务费中列支的“三公经费”申报数,在代管业务费预算中扣减单列。

(3)“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附表二)。“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编制,由各单位按需预测填报。“三公经费”预算包括因公出国、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会议费预算是指各部门举办会议预计收支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单立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部门业务经费预算、行政办公经费支出预算和专项项目经费预算中发生的接待、用车、出国费用均集中在“三公经费”预算中填报,并相应减少业务经费预算、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数。

各单位应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根据教育部的要求,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要低于2015年度,压缩公务接待、差旅、会议等支出,严格控制国际会议、论坛、庆典、节会等活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各部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预算管理,科学编制,规范使用,支出严格按照国家与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专项项目经费预算:是指各单位在日常运行经费支出以外,为完成学院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目标而发生的年度专项项目支出预算。

(1)申报条件。申报专项经费的项目必须属于学院及本部门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院建设规划的资金支出范围,具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以及真实合理的项目预算。严禁以申报专项的名义变相增加部门办公运行经费,严禁专项经费和办公运行经费交叉使用。申请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2015年的未完专项和2016年的专项经费预算项目,逐项列出其支出内容、测算标准、依据以及支出预算数额。

(2)填报要求。2015年未完专项的申请需填写“未完专项项目经费申请表” (附表三),根据未完需求进行经费测算;申报每年的常规专项,需填写“常规专项项目经费申请表” (附表四),并对上年专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申报2016年新立专项,需填写“新立专项项目经费申请表”(附表五),并附有充分的分析论证。所有专项申请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3)教学设备费申报。凡申请教学设备费预算的专项项目(不含未完专项),实行归口申报及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先将申报项目的“新立专项项目经费申请表”报教学部,由教学部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4)修缮项目申报。凡申请房屋维修(装修)、基础设施改造的专项项目(不含未完专项),实行归口申报及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先将申报项目的“新立专项项目经费申请表”报后勤管理部,由后勤管理部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5)基建项目申报。由学院根据董事会通过的2016年拟建基建项目的资金需求申报,并填报“基建投资计划表”(附表六)。

(6)项目安排。申报多项专项项目,各单位须按轻重缓急原则对其进行排序,并填报“专项项目经费预算排序表”(附表七)。学院将根据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及财力情况,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统一筛选,确定2016年的专项项目预算。

3、其他申报

附表八:水电费收支预算表,由后勤管理部填报。

四、预算审批

     院级财务预算由院党政联席会讨论,董事会审议批准。

五、编报要求

  (一)我院各单位财务预算是学院收支总预算的编制基础及依据,请各单位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预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各单位结合事业发展的长远需要,进行综合考量、合理规划编报预算。

(二)在编制过程中,各单位要结合学院及本单位的发展和工作重点,统一组织编报本单位预算。各单位预算须经单位领导充分论证,按时报送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力求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编报及时。

(三)2016年度预算编报工作从2015年12月29日正式开始,至2016年1月15日结束。各单位应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本单位财务预算表报送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真知馆106室,电话:58662845),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185968135@qq.com。编报预算中的有关问题由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四)为了规范我院预算编报及预算管理的工作文件,各单位预算编制将使用学院统一制订的表格(见附件)。各单位可在校园网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页下载专区

下载(网址:http://cwzc.cxxy.seu.edu.cn/)。

附件:院内预算表(2016年)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