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财资〔2016〕7号
关于启用无现金报销系统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避免现金流转风险,经学院研究决定,从2016年9月起,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将启用无现金报销系统。师生办理报销或借款业务时,实行无现金报销方式,无特殊情况不再支取现金。
一、“无现金报销”的含义
“无现金报销”是指在报销或借款过程中,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将原来的现金付款方式改为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的方式,即将报销或借款后的款项直接转入师生个人银行卡中,不再支付现金。
二、“无现金报销”的优点
(一)快捷。经办人只需在审核窗口及复核窗口完成业务流程,无需再至出纳窗口排队领取和清点现金。
(二)安全。实行无现金报销,可以有效规避假币风险、携带、保管现金的风险以及差错风险。
(三)方便。报销时无需携带银行卡,报销后款项及时划入个人银行卡中。
(四)优化。有利于优化财务业务流程,强化内部控制,减少日常现金周转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五)现代。更符合今后财政支付和金融改革的趋势。
三、“无现金报销”系统采用的银行卡
为便于师生办理报销、借款等业务,无现金报销系统原则上采用工商银行个人借记卡。
四、“无现金报销”业务流程
无现金报销主要针对原有的现金(含POS刷卡)付款业务。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1、经办人持审批后的报销单据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审核窗口办理报销业务;
2、审核窗口审核报销单据,编制记账凭证,打印包括收款人名字、银行卡号、开户行名称等信息的“转卡支付受理通知单”,经办人在记账凭证及“转卡支付受理通知单”上签字;
3、复核窗口复核报销单据及记账凭证后,经办人即可离开;
4、出纳人员根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进行无现金转卡操作。
转卡成功可即时到账,已开通银行卡账户余额变动手机短信通知功能的,会及时收到短信通知,也可通过银行自助设备或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无现金报销并未改变原有的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只是以银行卡结算取代现金结算。
(二)无现金报销系统将报销款项划入银行卡只是结算方式改变,不涉及个人收入,不影响个人所得税。
(三)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业务,必须使用支票或汇款方式结算,不采取无现金报销方式。
(四)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咨询电话:58690729(内线70729)。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传达到本单位所有人员,并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